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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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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69 更新时间:2024年03月26日14:03:30 打印此页 关闭

       3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包献华主持召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会议,听取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报告以及部分委员单位工作汇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劼出席会议。会议认为,2023年各委员单位采取了扎实有效的措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工作卓有成效,会议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要求,要继续夯实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阵地,坚持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等各个环节,坚持稳妥有序、适度超前,指导盟市稳步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做好教师配置、学情监测、校际帮扶等工作。要大力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方针,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全面提升全社会国通语及水平。分层分级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常态化宣传活动,创新方式、丰富载体,营造全社会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要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响应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同时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传承工作。

       会议强调,自治区语委各委员单位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三大行动”为抓手(民族地区推普攻坚行动、推普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推普行动、高质量普及行动),全方位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为办好两件大事提供坚强保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做好民族地区工作的长久之策和固本之举。(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供稿)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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